云南曲靖一自建房午夜发生火灾致5人遇难,调查报告公布

云南曲靖一自建房午夜发生火灾致5人遇难,调查报告公布

hyde221 2025-09-09 装修图样 4 次浏览 0个评论

9月8日,澎湃新闻从曲靖市消防救援局获悉,今年5月12日0时5分,云南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东宁街一自建房火灾致5人死亡,经调查认定,火灾原因为该栋建筑一层商店西侧厨房内,敷设在夹层上方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室内累积大量的氰化氢等氰化物和一氧化碳导致人员中毒失能后遇难。起火的厨房中存放有约1000余双鞋子。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3层的钢混结构,于2001年建成使用,二层共五个房间用于出租,楼梯间与公共区域及内过道相通。

在火灾初期,火灾第一发现人晏某秋母女3人及段某彬2女均被惊醒,晏某秋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电话联系同事要求其与房主联系核实情况,并联系丈夫赶来火场照看小孩,晏某秋丈夫到场后才电话报警,延误了最佳报警时间。在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内李某瑞和段某彬的2名幼女自救逃生能力相对较弱,对火灾的警觉性差,未能及时有效避险。段某彬、尹某雄(营上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深入火场救人,不幸遇难。商店店主尹某艳将着火商店券帘门打开后,导致室外空气迅速涌入形成对流,进一步加剧了火灾蔓延速度。

事故中,民警尹某雄、租户段某彬及其2名女儿、租户李某瑞共5人遇难。

根据人员行为、火灾蔓延规律,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5月12日0时5分许。此外,经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发现起火建筑二层以上未过火仅有烟熏,起火建筑一层商店西侧厨房全部过火。厨房中存放有约1000余双鞋子,此类材质燃烧产物中危害主要来自有毒气体(如CO、HCN、HC1)和致癌物(如二噁英),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及环境均有严重威胁。由于厨房内供氧条件不足,加剧了产生有毒烟气的条件。

调查报告指出,起火建筑外墙窗户均设置防盗窗,被困人员不具备从窗口自救逃生的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到场后缺少破拆工具,未能快速开辟第二救援通道,导致人员生命威胁加剧。建筑内未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中楼梯间、通道和房间内充满浓烟后,造成视线受阻,逃生困难。

调查报告认定,富源县人民政府未认真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所属部门和乡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到位;富源县消防救援局对营上镇“下店上宅”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临街商铺违规住人等工作推进情况督导、跟踪问效不足;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履职情况报告》中判定该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营上镇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未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日常实战训练开展不充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不到位;富源县公安局营上派出所对“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存在盲点、漏点。

在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处理方面,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消防救援局、富源县工业信息和商务科技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富源县公安局营上派出所、营上镇消防工作站、民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置。

尹某书和尹某艳分别作为涉事自建房房主、房屋出租人和商店经营者,均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调查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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